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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铜陵市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4/25     浏览次数:    

根据《铜陵市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18715034835(微信)
一、主要目标
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为对象,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数字农业工厂,开展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实现精准管理,促进节本增效。
二、主要任务
2023年,我市支持建设数字农业工厂4个,其中枞阳县2个、义安区1个、郊区(含普农)1个。
(一)数字种植业工厂(农场)。根据种植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配置生长环境和生物本体监测、环境远程调控、水肥药精准管理、智能植保、视频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加装北斗导航、远程运维、智能驾驶系统、自动作业、作业过程自动测量等智能化设备,实现耕整地、播种、施肥、施药、收获等过程精准作业;建设采后商品智能化处理系统,配置清洗去杂、分级分选、计量包装等一体化智能设备,实现采后处理全程自动化;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农资、人员、成本、设备、农事、收成等精准管理。
(二)数字畜牧业工厂(牧场)。根据养殖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建有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系统,配备畜禽圈舍通风、温控、光控、消毒、环境监测、视频监控、粪便清理等设施设备,实现饲养环境自动调节;建有数字化精准饲喂管理系统,配置电子识别、自动称量、精准上料、自动饮水等设备,实现精准饲喂与分群管理;配置畜禽疫病移动巡检、远程诊断、自助诊疗、监测预警等设施设备,实现对动物疫病的诊断预警;配置产品收集系统,实现集蛋、挤奶、包装等自动化;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养殖投入品、产出品、生产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三)数字渔业工厂(渔场)。根据养殖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建设在线环境监测系统,配置养殖水体、大气环境等传感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水体和大气环境的实时监控;配置自动增氧、饵料自动精准投喂、循环水处理控制、尾水处理、产品捕捞、网箱升降控制等设施设备,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配置病害检测设备,构建水产类病害远程诊断系统;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三、资金奖补
(一)奖补对象。在本市注册,且在前述县区区域内完成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建设任务,并在6月10日前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验收,且率先通过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合格的农业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奖补标准。按照先建后补的程序,验收合格的,依据项目审计结果,对数字农业工厂项目软硬件设备设施投资额(不包括土建工程等基础设施,非数字化装备)超过20万元的,奖补20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辖区内数字农业工厂项目储备、业务指导、典型选树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指导服务。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项目备案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支持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确保数字农业工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及时验收公示。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于6月10日前要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项目验收,接到书面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的,要第一时间在县区农业农村局或县区政府网站公示。
(四)及时兑现奖补。公示无异后,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拨付项目资金报告,附项目验收报告及其台账资料、项目审计报告,并按照补助资金标准,及时组织填报《免申报兑现政策(项目)基本信息表》,兑现补助资金。限期内未率先通过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的项目,以及已享受过数字农业奖补的项目,不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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