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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知!2023年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流程和认定范围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4/4     浏览次数: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讲2023年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流程和认定范围等内容,详情如下,还请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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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

1.在苏州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2.凡2020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20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苏州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3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评审的方式,企业自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每年仅限申报1次)。2023年度苏州高新区分三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5日、7月5日、8月1日,企业自主选择申报批次。

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

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第1点所称“不良记录”包括:

因执业情况受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行政处罚;

受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自律惩戒(含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

受到税务师行业组织自律惩戒(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年检不合格、取消会员资格);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其他不良记录。

企业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

2企业在国网申报系统完成注册登录。

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仍采取“一网通报”的方式开展,企业仅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用户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如企业尚未注册,则点击“注册”(“所属区域”选择“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区”,注册机构选择“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区”),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登录(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3企业对照《申报材料清单》完成材料填报、上传、提交。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1,须原件扫描),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认真检查填写与上传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企业完成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证明内容、承诺效力、不实承诺责任、核查权力等详见附件2。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承诺已经知晓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告知全部内容,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点击确认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带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本,下载打印(系统默认A4纸,正反打印)。申请企业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应位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后,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在申报前将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的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

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要求

企业将高企申报材料打印一份(要求盖章,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用原件),正反打印并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申报批次后胶装。材料统一报送至苏州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幢二楼

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5日、7月5日、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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