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项目申报通知
为深入实施科技强农工作,巩固提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服务成效,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办法(指引)的通知》(皖科特派办〔2022〕2号)和《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科农〔2018〕21号),启动对全市已备案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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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内容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标准化建设,依托单位新增销售收入、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及运行,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开展创业辅导活动数(场)及创业辅导,服务当地产业和行政村情况,帮助解决当地农户销售农产品情况,获财政补助经费单独核算、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外聘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是否及时拨付等工作绩效情况。
二、评价程序
(一)材料申报。县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的参评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真开展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填写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评价表,如实提供工作站运行绩效等证明材料。
(二)审查核实。县区科技部门对辖区内工作站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组织评价。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三、材料报送
请县区科技部门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推荐函(1份)连同审查核实的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评价表和附件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