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4月28日 星期日,欢迎光临本站 

四川高新企业资讯

2023年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流程通知附各市(区)奖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3/8     浏览次数: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流程、奖补等内容,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流程、奖补等内容,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免费咨询热线:15656026970 (可加V),10年专业政策项目申报研究

  一、2023年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工作安排

  高企宣传培训

35月,各市(州)组织区域内相关企业开展高企认定、科技创新政策及数据统计等培训,由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协助工作。

  开展高企认定

2023年办理两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

5月15日6月15日受理企业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1]上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

  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之前。

6月16日8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8月1日9月15日受理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操作流程同第一批。

  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之前。

9月16日11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二、2023年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各市(区)奖补

1.成都市

  对于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对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天府新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原则上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

  高新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锦江区

  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区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奖补,其中区级一次性奖补15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其中区级按上年度区级实际经济贡献的100%,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对新迁入本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青羊区

  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金牛区

  对首次通过省科技厅认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再次通过省科技厅认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武侯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 20 万元补助。

  成华区

  经省科技厅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再次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龙泉驿区

  支持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引进的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对非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青白江区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新都区

  鼓励区内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15 万元补助。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补助。

  温江区

  新获批(含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温江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双流区

  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引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3年后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首次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

  郫都区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金堂县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大邑县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蒲江县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新津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补贴,再次认定的给予 5 万元补贴,对认定为成都创造领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奖励

  都江堰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扶持,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对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2%,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

  彭州市

  鼓励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对科技型企业上年度科技创新投入经审核后,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费用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给予其它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费用5%、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邛崃市高新技术企业

  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食品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

  崇州市高息技术企业奖励补助

  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食品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2、泸州市

  对首次评价入库满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对新认定(含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首次升规入统的高新技术企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对新备案的国家、省瞪羚企业分别给子100万元、3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首次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对新备案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后补助支持。对符合国、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有关目录,被认定为首台泰首批次首版次,并获得国,省认定证书的产品,给予后补助支持。
3、乐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再次认定的奖励10万元。对市外整体迁入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安排用地,从迁入年度起连续3年按企业对乐山经济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补。

  新迁入企业每年对地方财政收入市、县(市、区)分享税收贡献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其税收贡献的10%进行奖补。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科技项目或知识产权质押新获得的贷款,可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比例为第一年50%、第二年40%、第三年30%,每年每户企业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对首次成功申报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4万元申报补助。(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对首次成功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成功复审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复审补助。(3)加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和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市级、国省科技计划项目分别优先支持、重点推荐。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国、省、市自主创新平台,除享受国、省政策补助外,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支持。(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和成果转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形成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对形成的专利给予专利申请资金优先资助。对自主知识产权、独占许可引进的高新技术成果或专利技术产业化,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立项支持。(5)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5、自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非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6、雅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我市不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新认定为国家级的研发机构奖励50万元。

7、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创建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支持。

8、南充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万元奖励。(政策支持: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9、内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支持企业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核或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励。

10、宜宾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补助;对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补助。对当年从市外引进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专利引进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新落户宜宾市,且在两年内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落户补助,并享受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11、达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民营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12、资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资格期满后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首次认定的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在有效期内整体迁建落户资阳并重新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程序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为新认定。聚焦重点特色产业技术链、创新链,实施补链强链延链招商,支持招引行业科技型企业,由受益财政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13、绵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非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

14、眉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或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

15、巴中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市财政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补助,对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16、攀枝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对每次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首次申报奖励的,年销售收入在基准基础上每增加 1 亿元奖励增加10 万元,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非首次申报奖励的,以企业前一次获奖时的年销售收入为新基准。年销售收入在新基准基础上每增加 1 亿元奖励增加 10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 100万元。

17、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奖授予在我市成长快、发展前景好、示范性强、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奖励金额为 10 万元/项。同一项目只能获得一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奖。

18、遂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支持。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

19、德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引进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期满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以上是关于2023年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流程、奖补等内容,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相关资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欢迎随时电话微信--15656026970 (可加V)!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