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疑难解答
2023年滁州市对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奖励措施?申报时间在什么时候?2023年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提交相关材料了,下面就来详细了解,有想要申报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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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市科技局受理时间: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
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本区域申报截止时间,并通知辖区内企业。
滁州市对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措施
1、滁州市: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南谯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中进入高企培育库奖励2万元,通过认定奖励18万元);重新认定通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落户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琅琊区: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4、天长市:对首次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全椒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6、明光市: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连续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行配套奖励。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励政策
7、来安县:对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奖励。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每认定一次,县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8、凤阳县: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待高企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用于高企申报相关费用;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补政策。
9、定远县:在企业被列入培育对象后,县财政有个3万—5万的培育经费奖励,主要是奖励企业在专利申报、财务审计方面的费用支出。企业获批后,市财政当年奖励5万元,县财政奖励20万元,通常省财政对得分前200名的还有20万追加奖励。
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三)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
以上关于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清楚自己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知道怎么编写申报材料或者对政策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小编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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