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疑难解答
2023年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已经公布,今年共三个批次申报,企业可以申报的机会变多了,下面看看孟老师整理的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补助优惠和三批次时间,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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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今年全省高企认定分三批组织评审,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预审材料报送时间:请企业将预审材料1份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前(第一批)、6月5日前(第二批)、8月4日前(第三批)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县市区财政、税务开展初审,并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前(第一批)、6月15日前(第二批)、8月14日前(第三批)将企业预审材料1份,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联合行文的推荐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高企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各2份送至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另行通知。
(二)推荐上报省认定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推荐上报。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解读:硬性条件,如果不满一年就无法申报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解读:如果是成立3年以上的公司,那么知识产权数量要在18项以上,同时要注意知识产权的类型、申请时间、关联度等方面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解读:公司的主营产品要符合八大领域: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 、资源与环境、生物与新医药 、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解读:科技人员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解读:根据近一年销售收入,确定三年的研发费占比。公司财务要归集好研发费用的数据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解读:高新技术产品一定要符合八大领域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分数70分以上;
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打分制,总分100分,71分以上就表示通过认定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优惠
1、芜湖市:在省补助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补助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2、鸠江区:在省补助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补助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3、经开区: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按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
4、繁昌区:在省、市补助(包括区级财政承担部分)基础上,对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8万元培育补助(分两步兑现,申报材料通过区相关部门审核并推报至市科技局后补助3万元,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后再补助5万元);对申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培育补助(分两步兑现,申报材料通过区相关部门审核并推报至市科技局后补助3万元,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后再补助2万元)。第一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继续申报第二批的和第二批才达到申报年限要求的,按第一批标准补助。该项补助,每户企业每3个年度仅享受一次。
对当年高企培育备案成功并于次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
5、湾沚区:对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的企业,在市申报资助的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的申报资助,对给予过申报资助后申报不成功再次申报仍不成功的企业,不再给予申报资助。
在省、市、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的基础上,对当年通过第一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补助5万元,通过第二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补助2万元(第二批才达到申报年限要求的按第一批补助)。
6、三山区:对当年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进入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高企培育备案成功的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补助。对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通过认定的本区企业总数达30家的给予10万元补助,达20家的给予5万元补助,达10家的给予2万元补助。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件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
7、无为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补助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8、南陵县: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按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年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市县)共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市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补助基础上,再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补助。在省、市对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的基础上,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补助。
对当年备案成功的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一次性补助。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三)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
(六)在市推荐函报送后7个工作日内,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将初审材料取回后返还给申报企业。通过认定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二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再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到局档案室。
以上关于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清楚自己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知道怎么编写申报材料或者对政策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小编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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