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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抢先看!2023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流程及奖励补贴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9/20     浏览次数:    
2023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材料、流程及奖励补贴都有哪些?政策小编给大家梳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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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

一、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从系统中打印出封面,由企业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2企业依法成立证明材料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知识产权相关资料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注意要点:1、企业布局的知识产权应与企业的技术领域相关;2、知识产权的申请要注重连续性,避免集中获得多个知识产权;3、企业2022年授权的类知识产权无法对2021年形成的高新技术产品构成支撑,该知识产权不会被专家认可。
4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5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6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相关材料。

7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材料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8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和上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9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无差异的可省略)。

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应包含: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及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声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征税项目及税率,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注意要点:1、收入在5000万以下的,研发费用占比5%以上;5000万~2亿元之间的,研发费用占比4%以上;2亿元以上的,研发费用占比3%2、企业要设立研发费用辅助帐或专账,且账目结构规范合理;3、符合要求的企业尽可能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汇算清缴报告中应披露研发数据,数据之间要相互匹配。
10财务会计报告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模式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1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应填报的所有附表)。按照《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有关规定免填部分表单的企业,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二、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好处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推动各市、县(市、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根据地方培育资金兑现情况,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以下简称入库培育企业)给予培育奖励;省与各市、县(市、区〉按照联动的原则,给予入库培育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低于30万元的培育奖励,其中省级奖励额度不低于15万元,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等领域创新活动。2、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苏州市各地):苏州市级培育资金分配(10万+20万合计30万元)(其中昆山,张家港,常熟,太仓不享受苏州市级政策)苏州市的高新培育政策按照省市一次集中入库政策进行进入苏州市级培育企业库:奖励10万元在培育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再奖励20万元昆山市昆山高新企业和培育资金分配省市共计:55万+X万昆山市进入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库:奖励5万元培育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万元昆山辖区内:高新区(玉山镇)、周市镇、花桥镇、巴城镇、千灯镇、淀山湖镇、张浦镇各有配套补贴,详情咨询当地科技办。张家港市张家港高新企业和培育资金分配省市共计:45万+X万张家港申报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5万元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奖励5万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5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万元张家港辖区内:开发区(杨舍镇)、乐余镇、锦丰镇、塘桥镇各有配套补贴,详询当地科技办。吴中区进入高新技术培育库:奖励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万元相城区申报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1万元进入高新技术培育库:奖励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万吴江区进入高新技术培育库:奖励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万元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及高企迁入太仓补贴扶持政策
(一)高企申报奖励。对市培育库内企业,完成省高企培育库申报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入省库培育奖励。对市培育库内企业,经申报认定进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高企认定奖励。对市培育库内企业,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励。
(四)研发奖励。对当年未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其当年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5%比例奖励,最高20万元。
(五)引进奖励。从本市以外地区整体迁移至我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符合《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更名与办理整体迁移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高企协〔2019〕6号)相关规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由机构引进的,每引进1家奖励5万元。
3、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南京市各地):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在南京市注册纳税的企业,只要在下列支持的范围内,均有资格享受该专项资金支持。(一)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二)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三)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秦淮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追加5万元奖励。综合高企资质、创新水平、销售规模、税收贡献、成长速度等要求,年度评选10家成长型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政策依据:《秦淮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建邺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1)对重新申请并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2)对新落户我区的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3)对市外迁入我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提升的奖励1、范围和条件自认定后年度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标准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级奖励。浦口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省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预备(后备)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同年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不重复享受)。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按照市文件要求,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为支持我区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区在市奖励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进入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发放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创新券”。政策依据:栖霞区财政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扶持力度雨花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正常v额对新认定的涉软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0.5万元奖励。政策依据:《2019年度雨花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江宁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1、着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通过评价的企业,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高10%普惠奖励。2、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 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首 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4、建立“瞪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制度,对列入培育目录企业,在创新投入、发展空间、示范应用、人才引进、融资上市等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全方位保障。奖励可以累加享受,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可享8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江宁区创新发展行动纲要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支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给予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给予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且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中介代理机构引进的补助3万元/个),给予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高淳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2018—2020年行动方案》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对在南京江北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于2018年8月1日后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认定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补助。(一)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10%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高不超过20万元;(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2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高不超过50万元。政策依据:《南京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办法》
4、扬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对当年度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市及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联动的原则给予奖励。其中,市财政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的奖励,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不低于市财政支持额度的原则给予相应奖励,奖 励资金在高企3年有效期内分年度拨付。对有效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再次通过认定的,其申报过程中产生 的相关中介服务费用,纳入服务券奖励补贴范围,高给予5万元奖励补贴。

5、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奖励8万元;对首次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6、镇江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入库培育奖励。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的培育奖励补贴;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库的辖市企业,由各辖市安排培育资金给予支持。认定培育奖励 。对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上年度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15万元 奖励资助;对辖市上年度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奖励资助。对辖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上年度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培育资金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奖励资助。

7、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对新确认的市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及新认定的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到期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8、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地方财政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首次达标申报的企业每家给予6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奖励补贴。对 市区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地方财政对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 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淮安市:对首次获批的高企给予高40万元奖励补贴,重新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对进入省市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补贴。

9、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投入力度。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以下简称"入库培育企业")给予5万元培育奖励。对入库培育后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第二次及以上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

10、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省奖励补贴经费予以1∶1配套奖励补贴。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补贴20万元。
11、无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无锡各地区):
无锡市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励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并行为目标,聚焦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推动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向高端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形成物联网、智能制造等特色产业集群。全面落实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入库企业在培育期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再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政策依据:《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梁溪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励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新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获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每项产品给予5000元奖励。政策依据:《中共梁溪区委梁溪区人民政府筹备组关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湖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励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滨湖区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惠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励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和完善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此《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锡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励对上年度销售500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在申报当年给予一次性扶持3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过后再给予2万元支持,对申报两次未批准的企业在以后申报中不再予以扶持;对新批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对新批准的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奖励5万元。政策依据:《区政府关于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试行)》高新区(新吴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励高企认定奖励: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当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政策依据:《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江阴市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励加大高新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重点辅导,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并在科技项目实施上给予优先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省后备高新技术企业和省民营科技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加强对高新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力度,建设全市高新企业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流程,提供专业服务,降低企业申报成本,提高中小企业申报积极性。加大科技企业上市培育扶持力度,实施“科企上市”计划,对列入市上市后备企业的科技企业,根据其关键成长期的科技创新需求,集成各类资源,给予重点支持,对列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培育行业产品单打冠军,对经认定的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适当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政策依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强市和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宜兴市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励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全面落实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重点辅导,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并在科技项目实施上优先支持。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入库企业在培育期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政策依据:《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
12、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其中: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50%,金坛区、武进区、常州经开区的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设高效研发体系,创建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以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领持续创新能力,夯实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基础和潜力,培育一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创板企业、科技型上市企业。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175%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对企业主导或牵头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奖励。
13、淮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首次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 60 万元补助(市级财政给予 40 万元,区级财政给予 20 万元);对重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 20 万元补助;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每家 10 万元补助(市级财政给予 5 万元,区级财政给予 5 万元);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每家 5 万元补助(市级财政给予 2.5 万元,区级财政给予 2.5 万元);加强高企“梯队”建设,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 1 万元补助。
14、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徐州各地区):
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引培计划,制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备选库,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推动广大小微企业向高成长、新模式与新业态转型。沛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全面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政策,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兑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每通过一个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奖励2万元;每通过一个省级新产品投产鉴定,奖励1万元;每通过一个省自主创新产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奖励1万元。新沂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对入库培育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的地方财政奖励,首次通过认定奖励15万元,重新复审认定奖励15万元,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等领域创新活动。新沂市唐店街道当年达到申报三部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分别奖励10万元、9万元申报补助资金,申报成功后再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鼓楼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力度,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经过区科技局审核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老高企到期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未予通过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申报补助;对徐州市区域外、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区,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除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外,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或申报成功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选为徐州市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获得高企认定奖励的企业须出具获得奖励之日起5年内不迁离鼓楼区的书面承诺,如有违反(包括形式上未迁出但经营实质性迁出),所得奖励全额予以追回。(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云龙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照省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奖励。对第一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不少于30万元奖励。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细则强化资金扶持。市、县两级财政要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专项经费和相关工作经费,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并积极争取省级配套资金;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对纳入省库培育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享受省级不低于15万元奖励;对到期后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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