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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25万!成都新都区高企申报奖补须知(材料、条件)
大家好,政策小编来啦。这次为大家带来的是成都新都区高企申报奖补须知(材料、条件),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呢!需要咨询了解的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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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新都区高企申报奖补
新认定:25万元
二、成都新都区高企申报材料
(一)市科技局每年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指南,并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申请单位登录“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进入《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经审核后获得资助申报资格。
(三)获得申报资格的单位在《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上按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
2. 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已报送的《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情况及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近三年研发投入情况及证明材料;
(4)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单位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后,提交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市科技局。
(五)市科技局受理资助申报后,审核并进行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报市财政局,按照《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19〕2号)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六)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的经费拨付。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支持的企业,须按规定及时参加相关统计及高企运行情况登记,并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税务和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经费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取消申报资格、纳入科研诚信记录等措施予以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三、成都新都区高企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满365天;
2、企业平均每年拥有5个左右授权的知识产权(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
3、符合八大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查账征收;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重大安全事故
以上就是本期最新政策解读说明,如果看完还有疑问或者其他政策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小编或添加小编微信,政策小编热心为您解答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