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江苏高新企业资讯

一文秒懂!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各地市奖补申报条件及流程梳理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8/18     浏览次数: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各地市的奖补好处都有哪些?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流程有哪些?政策小编给大家梳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对于江苏省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了解详情。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各地市的奖补好处都有哪些?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流程有哪些?政策小编给大家梳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对于江苏省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了解详情。

江苏省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各地市奖补

1.南京市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项目化方式支持10万元。

2. 无锡市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从无锡行政区域外整体新迁入我市城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

 

3.徐州市

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并积极争取省级配套资金;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对纳入省库培育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享受省级不低于15万元奖励;对到期后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4常州市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激励再加码,设立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奖励10万元;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45万元;再次认定的,奖励20万元。

5.苏州市

对在苏州市申报,且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补;对曾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苏州市重新申报并再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

6.南通市

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入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45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5万元奖励。

7.连云港市

 

对纳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以下简称入库培育企业),首次达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8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40万元奖励。对第二次及以上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落户我市的给予40万元奖励。

8.淮安市

 

一是首次获批高企的市财政给予最高40万元补助;二是重新申报获批高企的补助20万元,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三是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补助10万元,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四是进入市高企培育库的补助5万元,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五是获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市财政补助20万元;六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申报高企的,每认定一家市财政补助运营机构3万元;七是科技服务机构服务企业申报10家以上,且认定通过率超过70%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

 

9.盐城市

 

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市区建筑业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5万元奖励。

10.扬州市

 

对新入库的企业,自入库起3年内,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企业进行自我评价,具备高企申报条件并进行申报的,对其申报日前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投入(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研发费或专项审计报告中确认的研发投入,选二者之间的低位数),按20%给予奖励,最高15万元。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扬州市境外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视同首次认定),在高企有效期内,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分年度按2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10万元;对高企有效期满仍没有1件有效发明专利或不再重新申报高企的,取消最后一个年度的奖励资金。对非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其申报当年的研发投入,按20%最高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1.镇江市

 

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可获市、辖市(区)两级的奖励奖金:市级资金对各区内企业首次认定高企给予1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给予5万元奖励;市级资金对丹阳、句容、扬中的企业首次认定高企给予10万元奖励。辖市(区)各有配套奖励。

12.泰州市

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4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13.宿迁市

 

对纳入市库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二、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网上申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从今年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一网通报”的方式开展,企业仅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不再对企业开放。

 

1、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用户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如企业尚未注册,则点击“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登录。

 

2、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自今年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3、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须认真检查填写与上传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地方汇总

 

1、各地科技部门要指导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告知承诺制办理和附件上传工作,并按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内容见附件7),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2、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地方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以上材料各有关部门确认无误、符合要求后,填报《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并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材料报送

 

  各市、县、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须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

 

  推荐函、《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各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受理单位——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地方科技部门将上述文件扫描上传至“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适时集中开展专家评审工作。

 

  以上就是江苏省2022年高企认定程序解析,如您有意向申报高企,欢迎私信小编咨询,申报准备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也可以向小编提问,专业人员在线为您答疑哦。

 

 

江苏省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