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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疑难解答

芜湖市各地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认定补助奖励和申请条件标准、流程步骤阐述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7/11     浏览次数:    
以下将为大家盘点的是芜湖市各地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认定补助奖励和申请条件标准、流程步骤等内容,详情如下,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经开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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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市各地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认定申请条件

  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对象须为在芜湖市内工商注册登记的,距首次认定满3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能力。企业近三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5%,且上年度研发费用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企业拥有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2名(含)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且达50人以上;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具备较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自主研发有效期内I类知识产权5项(含)以上。

  2.发展水平。企业在行业内部具有一定知名度,属市县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具备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能力。企业销售规模在2亿元以上,成长性好,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

  3.社会责任。企业近三年内无环境、安全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芜湖市各地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认定申请标准

  培育企业经三年发展,应当实现以下目标:

  (一)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能力领先

  1.上一年度主导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列。

  2.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至少有一项指标的平均增速高于同期全省同行业平均增速。

  (二)创新条件领先

  3.近三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8%,且上年度研发费用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

  4.拥有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6名(含)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且达80人以上,研发人员综合实力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

  5.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研发平台实力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

  (三)研发成果领先

  6.拥有自主研发有效期内10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专利数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

  7.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情况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

  8.主持或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数量位于全省同领域前列。

  (四)创新带动能力领先

  9.与高校院所等存在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形成一批联合攻关成果。

  10.建有孵化载体等生态平台或通过内部孵化、对外投资等方式孵化、裂变一定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

  11.有意愿围绕本领域关键产业链技术需求,组织开展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服务国家、全省重大战略,履行社会责任。

  芜湖市各地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认定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市科技局定期发布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申报通知,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对照上述培育条件,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符合培育要求的企业推荐报送至市科技局,形成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

  2.综合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市科技领军企业名单,报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3.结果公示。审定结果将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或其他市级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由市科技局发文确认;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进行核实处理。市科技领军企业,有效期3年。

  芜湖市各地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认定申请补助奖励

  对认定为市科技领军企业的,在3年有效期内享受如下奖励政策。

  1.科技项目支持。对于科技领军企业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过程中的关键核心问题,优先推荐申报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给予项目研发总经费3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领军企业在当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时,在立项限额数基础上,可以增加1个指标。

  2.研发机构支持。对科技领军企业围绕我市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需求,牵头或联合创办的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推荐申报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领军企业组建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支持领军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提供科研成果的概念验证、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中试熟化等服务,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其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3.应用场景支持。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等主题,开展应用场景需求和解决方案征集发布,推动领军企业与中小企业供需有效对接。对企业首次采购“三新”产品的,按购买金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开展“三新”“三首”应用场景示范,对获批国家、省级示范应用场景的项目,根据国家、省级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200万元。

  4.创新创业服务支持。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创新优势,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有重点地选择某一产业领域作为主要方向,围绕产业共性需求和技术难点,建设开放式的特色化的产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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