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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与产业创新示范园(区)申报补助流程、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7/11     浏览次数:    
合肥高新区省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与产业创新示范园(区)申报补助流程、条件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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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肥高新区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与产业创新示范园(区)申报补助政策

  对评选优秀的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案例,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给予应用方补助,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科技部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典型案例,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

  对通过验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园区,授牌“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园区”,后期对认定公示的园(区)择优给予相关政策倾斜支持。请符合要求的各园(区)积极申报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和创建工作。

  二、合肥高新区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与产业创新示范园(区)申报条件

  (一)创设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

  1.创设单位。在安徽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等方面记录良好。

  2.创设案例。在安徽省内落地应用且着力攻克科研创新短板瓶颈、服务企业重大共性需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等,围绕算力、算法(模型)、数据等通用人工智能关键环节,具备技术创新性、示范带动性、应用价值。

  3.创设时间。案例始建时间要求为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且在安徽落地,对于实施周期较长的典型场景建设案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场景始建时间。相关申报材料中已建设完成的案例,场景建设成效以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为主,7月份组织开展绩效评审;正在创设的案例,场景建设成效以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为主,11月初组织开展绩效评审。

  4.其他。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信息客观真实、描述详实、表述准确,能充分体现数字技术赋能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杜绝虚构和夸大。申报材料符合我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和知识产权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可向社会公开

  (二)创建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示范园(区)

  1.建设对象。重点面向国家级、省级经开区、高新区,行政区及各类特色型专业园区展开,创建单位应在申报领域具备一定基础与规模、特色优势明显、创新能力突出,并在场景创新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或具有明确规划。

  (1)具有较强的场景承载能力。园(区)区域优势明显且具有一定规模,产业园区内通用人工智能企业数量或产业规模占比超过60%,具有带头效益且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比较合理。

  (2)具有较强的产业优势。园(区)规模效益、集聚程度明显,拥有与申报方向相关的优势明显的产业生态,已基本形成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在大模型等研发方向已有相应成效。

  (3)具有较强的场景能力。园(区)场景具有较强场景开放意识,能够定期释放相关场景机会,并组织相关领域场景对接会。

  2.建设方向。重点围绕通用大模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慧营销、智慧办公、智能交互、工业互联网、工业设计、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政法等细分行业大模型应用开展建设。

  三、合肥高新区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与产业创新示范园(区)申报流程

  (一)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

  1.已建设完成的场景应用案例。根据《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工作指引(试行)》开展形式审查、初步评审和绩效评审,确定2023到2024年度第一批示范标杆名单。

  2.正在创设的标杆示范场景案例。根据《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工作指引(试行)》,按照“两个阶段、4个流程”开展,其中第一阶段为申报备案阶段,包括案例报送、形式审查、初步评审等3个流程,确定拟备案示范标杆名单;第二阶段为标杆评审阶段,为绩效评审流程,确定2023到2024年度第二批示范标杆名单。

  (二)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示范园(区)创建

  根据《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指引(试行)》,按照“备案、评审”两个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为创建备案阶段,由各市报送创建园区名单;第二阶段为绩效评审阶段,由省科技厅于年底前对备案园区创建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最终示范园区名单并授牌。

  四、合肥高新区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与产业创新示范园(区)申报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典型案例,积极申报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报送的典型案例均需要填写“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申报表”,并附 2—3 张展示图片以及对应的应用场景解决方案有关材料(如有),一式五份装订成册。

  (二)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示范园(区)

  请符合要求的各园(区)积极申报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填写附件,包括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制提纲、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4年7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综合处,逾期不再单独受理,相关材料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需完整、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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