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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疑难解答

2024年规划时间!安庆市各区县高企申报补贴要求和认定材料要求、评分合格细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3/20     浏览次数:    
2024年安庆市各区县高企规划申报时间是分为预审申报和正式申报,其中预审申报三批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8月25日,安庆市各区县高企申报补贴要求和认定材料要求、评分合格细则整理如下,请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参考!

  2024年安庆市各区县高企规划申报时间是分为预审申报和正式申报,其中预审申报三批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8月25日,安庆市各区县高企申报补贴要求和认定材料要求、评分合格细则整理如下,请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参考!

  专人免费指导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

  安庆市各区县高企申报时间

  (一)预审申报

  1.材料报送:预审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副本)。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一份报送至市税务局(注意:要求另附一份“主要情况表”,由所在地税务局税政(法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高企申报预审材料按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胶装并标注页码,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初审核查工作,形成三部门联合审核推荐意见,连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经三部门盖章后一并报送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原则上按企业税源所在地组织推荐申报。异地申报,请相关科技主管部门自行协商。

  2.审计报告赋码:专项审计报告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按要求进行赋码。

  3.截止时间:

  第一批,2024年4月25日

  第二批,2024年6月25日

  第三批,2024年8月25日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本区域申报截止时间,并通知辖区内企业。

  (二)正式申报

  1.材料报送:待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联合审查结束后,进行意见反馈,各申报企业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网申材料。

  2.截止时间(国网系统):

  第一批,2024年5月15日

  第二批,2024年7月15日

  第三批,2024年9月15日

  安庆市各区县高企申报补贴资金(各地文件发布不一,详情大家可以参考当地公告,或者免费咨询渔渔)

  桐城市(2021年发布)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从市外整体引进到本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除安庆市奖励资金外,市本级再给予10万元奖励。

  对首次入规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增幅超过15%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宿松县(2022年12月发布)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的单位奖励10万元。

  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规定险种的科技保险,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对高企申报服务机构,当年申报成功3家(含3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每个申报成功企业0.5万元的标准给予高企申报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在统计平台填报高新产值、研发费用人员每人每年给予0.1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高新区(2022年发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从市外整体引进到本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其中: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低于10%的,按照50%兑现。对规上工业企业中,当年经省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企业且产值增幅超过15%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潜山市(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增计划,加大在规划设计、勘察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平台等技术服务型企业和省级农业、林业龙头企业中筛选培育力度,鼓励引进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构建遴选、入库、培育、认定“四个一批”工作机制,引导人才、服务、政策、资本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对通过认定、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规定险种科技保险,按保费实际支出30%比例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科经局,协同单位:税务局、财政局、市监局、统计局、发改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住建局)

  望江县(补充《2021年县加快工业发展和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报时间2023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对2021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从县外整体引进到本县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安庆市各区县高企申报材料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10.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网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安庆市各区县高企申报评分细则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6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6个实用新型专利。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五项以上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成长性指标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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