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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荆州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及奖补情况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2/27     浏览次数:    
2024年荆州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及奖补情况整理如下,荆州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想要申报高企的朋友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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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荆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地财政给予20万元补贴。

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地财政给予10万元补贴。

1、沙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和5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申请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对新入驻沙市区的高新技术类项目,如果已在外地通过国家高新企业认定,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贴,并不受税收和投资额度条件限制,直接享受工业项目购买或租赁厂房补贴、整体搬迁补贴,现代服务业项目购买或租赁物业补贴、基本装修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

2、荆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当年经科技部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000元奖励。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1)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2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2)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3、公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万元

4、监利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分三年到位,其中认定当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奖励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

5、江陵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外地已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转移到我县的,可直接认定,并给予20万元奖励;对3年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6、石首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

7、洪湖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鼓励科技创新。对新申报、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

8、松滋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5万元、3万元。

(具体奖励补贴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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