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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疑难解答

高企必看!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十问十答:知识产权篇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0/10     浏览次数:    

大家好,小编整理了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十问十答的相关内容,宿州市埇桥区、萧县、砀山县、灵璧县、泗县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的,可以直接致电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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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高企申报知识产权数量要求多少?I类和II类知识产权要如何区分?

答:高企申报中一般对知识产权的数量要求是,I类知识产权至少1件以上,II类知识产权至少5件以上,其中I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了: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I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包含商标。


2、问:评分体系中知识产权种类及数量是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评分的?

答:从第一个问答中,可以明确知道知识产权数量的要求。而在评分标准上,企业如果拥有1件I类知识产权即可获得A档分数线(7-8分),但如果没有I类知识产权,II知识产权数量就算是超过5件,最高得分也只能是B档分数线(5-6分)。显然,I类知识产权还是至关重要的,企业在布局知识产权时,要注意I类知识产权布局。

建议企业尽可能在多个年度分散申请,而不要集中申请。因为从申请到授权,本身就存在不确定性,综合考虑授权率和授权时间来看尽早地布局申请知识产权,就显得十分重要。


3、问:知识产权可以重复使用吗?

答:I类知识产权是可以重复多次用于高企申报的,II类知识产权则只能用于申报一次,同时知识产权评分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I类知识产权重复使用不会影响评分。


4、问:知识产权归属个人的,是否可用来申报高企?

答:不可以。

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不管是企业法人、发明人、工程师等,都不可以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如遇这种情况必须先把专利转让或授权给企业本身才能有效申报高企。


5、问:购买、受赠或者转让的发明专利可以申报高企吗?

答:可以。

购买、受赠或转让的知识产权都可以使用,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的专利或转让的专利对评分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如果企业没有进行自主研发全是购买或转让的专利,会影响知识产权的分数。


6、问:国家高新申报已经提交了,但是专利在申报过程中失效了,可以么?

答:不可以。

如果专利已经失效了,会导致专利不足、研发项目证明材料不足等,侧面反映出研发项目、科研成果转化逻辑关系存在问题进而在这些方面会失去相应的分数。


7、问:知识产权是否有地域的限制?

答:有,知识产权授权书必须是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都不符合条件。


8、问:知识产权的先进性如何判定?需要提供资料吗?

答:知识产权的先进性由专家进行判断,需提供知识产权复印件等作为佐证材料。


9、问:高企认定里,知识产权获得情况及其对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的支持作用从哪些方面阐述?

答:(1)简单列示一下产品获得的主要产权情况,如知识产权的名称、授权号等;

(2)知识产权对产品(服务)所起到的技术支持作用,可从知识产权的具体某项技术运用到了产品的技术工艺、装置设备中,使产品产生了哪些好的效果,是主营产品的核心技术之一。


10、问:知识产权获得期限有要求吗?

答:企业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最好是申报当年近三年获得的,如:2023年申报高企的话,最好是2020、2021、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一般来说,企业处于不同的研发阶段需持有不同的知识产权,如果使用过早之前的则无法证明企业在研发过程中技术的先进性新颖性及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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