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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州市各地高企认定补贴奖励 高新企业认定材料要求说明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7/25     浏览次数: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说一说关于2023年永州市各地高企认定补贴奖励,以及高新企业认定材料要求等内容,包括零陵区、冷水滩区、双牌县、东安县、道县、宁远县、新田县、蓝山县、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祁阳市,回龙圩管理区、金洞管理区等地,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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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根据政策整理,仅供参考!最新详情请关注当地公告,或者咨询小编)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市产业引导资金、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对按规定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至永州的,由受益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产品优先纳入本地政府采购目录。支持高新企业多、高新产业发展好的工业园区申报省级高新区,对园区升级成功的县区给予“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配套优惠政策。

新田县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县财政从每年安排的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切块400万元,设立科技创新引导资金。支持企业建设关键技术平台,对购买关键技术设备的企业,按其采购价格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对被纳入省、市“5个10”项目的企业,由县财政按其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首次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产品创新奖励的企业,由县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东安县

对申报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企业申请获得国内(国际)授权的发明专利,并应用于本企业生产的,奖励企业5万元/项。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出的国际商标申请并公布的,奖励企业2万元/项。获得省质量奖的奖励企业5万元/项,获得市质量奖的奖励企业2万元/项。该条款政策兑现经企业申报,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工局等主管部门提供认定证书证明后,由经开区在7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批兑现。

永州市各地高新企业认定材料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从系统中打印出封面,由企业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2.告知承诺事项相关材料。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3.研究开发活动相关资料。研发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成果来源可提供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提供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指标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证明材料。

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资料。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应提供包括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活动四项指标实施操作的具体证明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数量、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企业应提供与相应在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从湖南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并加盖人社部门参保公章的单位参保证明。

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相关规定,2022年10月1日以前出具的审计报告须粘贴防伪标识,2022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符合《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规定,在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赋码,提交的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每一页上应赋有二维码。粘贴防伪标识的审计报告和赋码后的审计报告应由出具报告的事务所加盖骑缝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加盖事务所公章。审计报告附件应齐全,须提供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7.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后附的财务报表应在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进行报备,并赋有二维码;鉴证报告应粘贴防伪标识),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近三个会计年度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9.中介机构承诺书。

10.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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