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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安市组织开展2022年研发投入“双十佳”企业奖励政策兑现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5/18     浏览次数:    

为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激发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创新投入积极性,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20〕160号)精神,现就兑现2022年研发投入“双十佳”企业奖励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为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激发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创新投入积极性,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20〕160号)精神,现就兑现2022年研发投入“双十佳”企业奖励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须为在六安市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年度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以上,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二、补助标准

开展研发投入“双十佳”评比活动。对全市2021年度R&D经费支出、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R&D经费支出强度)排名前10位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每家30万

 

元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若同一企业同时入围“双十佳”企业名单,取其在R&D经费支出强度中的排名。奖励资金用于实施研发项目。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三、申报材料

1.六安市创新驱动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1);

2.规上企业2021年度的R&D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证明;

3.企业诚信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企业网上申报。各申报企业对照申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六安市科技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填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2年5月20日8:00,关闭时间:2022年6月1日17:30。经县区网上审核确认后,申报企业需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份,于6月1日前报送至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2.县区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部门要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指导申报企业做好材料在线填报工作;并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于2022年6月1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6月2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各一份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3.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2021年成立的除外),原则上不予推荐。2021年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说明材

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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