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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按个奖励 六安市技改示范项目5条件+3类材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12/11     浏览次数:    

根据《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认定办法》,六安市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改示范项目,每个奖励50万元。申报条件和材料细分如下。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①在六安市境内依法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②项目已纳入市级技改项目库,项目已竣工投产,并取得了相应的技改效果;
③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
④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完成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信息化、创新化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可适当降低;
⑤项目应在高端化、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绿色化、创新化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表;
(3)附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②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③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④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⑤项目实施取得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⑥企业承诺书。

每个奖励50万元,六安市技改示范项目申报政策支持力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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