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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包括人民政府质量奖和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程序主要包括申报组织资格审核、评选专家工作组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候选组织名单、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申报单位获得600分以上就可以进入现场由评选专家工作组按评选标准评审,取评分前6名颁奖。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每年评选1次,质量奖授奖每次不超过3个、提名奖每次不超过3个。名额这么少,想想也知道申报难度比较大,想要申报单位可要仔细学习这篇文章了。
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政策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QQ:2885166281
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奖励
1、由市政府发文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奖励人民币20万元,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奖励人民币10万元。
2、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优先推荐参评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
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市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管理
安庆市市政府质量奖对申报组织的评选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
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具体负责市政府质量奖的评选。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监督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的开展;
(二)审定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标准、实施指南、评选工作程序等工作规范;
(三)审查评选结果,向市政府提请审定市政府质量奖拟奖组织名单;
(四)研究决定评选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在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下,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评审标准、评审细则和评审程序等工作规范;
(二)受理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负责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的名单;
(三)组建评选专家工作组,对参与评审专家开展专门培训;
(四)向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提请审议候选组织名单,对拟奖组织名单进行公示;
(五)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及其实践发展,适时修订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标准、评审细则,并持续改进。
评选专家工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评选审查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资料审查、现场评审并形成书面报告。
评选专家工作组成员由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中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行业技术专家和高等院校从事质量管理研究的专家、教授等组成。由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确定,人数为3名(含3名)以上单数,一次一聘,确定1人为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
邀请1名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纪律监察工作人员参与评选工作,主要职责是对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过程的科学性、公正性进行监督。
最后,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难度大,没有把握的单位或对政策还有疑问的,可以联系小编15855199550(微信同号),QQ:2885166281,帮你详细讲解政策,辅助申报,提高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