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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关于组织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填报国家和省平台数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7/3/8     浏览次数:    

各县经信委、区发改经信委,开发(园)区、新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完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据库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发展函〔2017〕232号)和《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信息的通知》(皖经信中小发展函〔2017〕233号)文件要求,现将组织我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填报国家和两个系统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市2013-2016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填报方式

国家平台:登陆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maker.org.cn),选择屏幕右方“专精特新”栏目,按照网站指引完成填报。企业用户初次登陆时需要先进行企业注册,企业注册必须为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或组织机构代码(9位)。

省平台:登陆安徽省经信委网站云服务平台(www.aheic.gov.cn),在企业云服务栏注册,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即可填报。如系统显示已注册,可用运行监测分析系统的账号密码进行直接登陆填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高度重视,组织企业按要求认真补充、更新有关信息,填报时做到不缺项、不漏项,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填报情况可能作为国家扶持专精特新企业依据。

2.填报工作务必于3月14日(星期二)前完成。

联系人:赵文翔,电话:8355671。

附件:马鞍山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马鞍山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

各县经信委、区发改经信委,开发(园)区、新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完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据库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发展函〔2017〕232号)和《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信息的通知》(皖经信中小发展函〔2017〕233号)文件要求,现将组织我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填报国家和两个系统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市2013-2016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填报方式

国家平台:登陆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maker.org.cn),选择屏幕右方“专精特新”栏目,按照网站指引完成填报。企业用户初次登陆时需要先进行企业注册,企业注册必须为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或组织机构代码(9位)。

省平台:登陆安徽省经信委网站云服务平台(www.aheic.gov.cn),在企业云服务栏注册,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即可填报。如系统显示已注册,可用运行监测分析系统的账号密码进行直接登陆填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高度重视,组织企业按要求认真补充、更新有关信息,填报时做到不缺项、不漏项,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填报情况可能作为国家扶持专精特新企业依据。

2.填报工作务必于3月14日(星期二)前完成。

联系人:赵文翔,电话:8355671。

附件:马鞍山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马鞍山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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