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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所具备的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2/20     浏览次数: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是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为对象,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较高保护水平,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产品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对国内地理标志保护起示范、引领、推广作用的保护地域。示范区可以示范一个或多个地理标志保护。蚌埠市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主要遵循坚持高标准建设、坚持高水平保护、坚持高质量发展三大原则。

蚌埠市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所具备的条件:

(1)经过地理标志认定。示范区内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在3年以上。

(2)具有产业优势。知名度高,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高年销售额或出口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数量达区域内生产者总数的60%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60%以上。

(3)规范诚信守法。示范区内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规范、诚信、守法,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监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4)持续政策保障。示范区保护对象所属领域应为政府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持范围,出台明确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机制、督促考核和激励措施等。


由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每年组织1次示范区建设申报评定工作。该示范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验收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统一组织筹建验收,可以委托省级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筹建验收。筹建验收主要内容包括:示范区建设的组织管理,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经验成效等。


目前蚌埠市企业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以及时准备相关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前做好申报培育工作。蚌埠市企业咨询热线:18755150022对政策全面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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