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欢迎光临本站 

其他省市项目实时资讯

通知!2021年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时间及名额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12     浏览次数:    

2021年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时间开始了,那么本次项目申报时间截止5月21日,想要申报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朋友们,现在就可以拨打电话联系卧涛科技小编了,如果您对于该项目申报细则有疑问,也欢迎联系咨询,接下来就一起看一下项目具体申报内容吧。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微同号),QQ2881391780

一、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往年已被认定为安徽省、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程序

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推荐和认定工作。其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芜湖易企网,点击“要奖补找我们”栏目,从“奖补项目申报入口”中2021年度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点击进入,进行企业注册(已注册企业直接登录)。待账户审核通过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申报认定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和提交申报资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政策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二)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三山经开区经发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在线初审。

(三)初审合格的企业,由各县市区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要求,提出推荐意见,并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四)市经信局对县市区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择优原则,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认定其为“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授予匾牌。

四、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时间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推荐上来。

2.请各单位积极开展组织申报工作。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月14日,各县市区网上初审推荐截止时间5月21日,推荐纸质文件于5月21日前报送市经信局。

 

附件: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文〔2019〕24号)、省经信厅《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的实施意见》(皖经信企合函〔2020〕67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芜政〔2018〕70号)精神,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加快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冠军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促进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特制定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一、“专精特新”定义

“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之一的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化 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品化 中小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三)特色化 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细分领域中的比较优势,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四)创新化 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动能,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三、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条件和“专精特新”内涵及特征之一的企业,均可申报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3.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4.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国或全省同行业排名前列,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中小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2.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申报时未被移除的;

3.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

(一)《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主营业务产品情况、创新基本情况、制度建设基本情况等);

(三)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五)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六)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七)其他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申报企业登录芜湖易企网,点击“要奖补找我们”栏目,找到“奖补项目申报入口”中2021年度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点击进入,进行企业注册(已注册企业直接登录)。待账户审核通过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申报认定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和提交申报资料。

(二)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三山经开区经发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在线初审。

(三)初审合格者,由各县(市)、区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要求,提出推荐意见,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四)市经信局对县(市)、区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择优原则,提出拟认定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认定其为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授予匾牌。

六、扶持措施

(一)经认定的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支持其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

(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原则上在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评选产生。

(三)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对挂牌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四)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五)在企业宣传、产品推介、市场开拓、企业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和融资服务等方面,优先为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七、服务管理

(一)对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在有效期满(以认定年度开始计算的三个自然年度)后,向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未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资格自动失效。复审程序按照新申请认定程序进行,复审时间根据当年下发的申报通知要求同时进行。复审通过后的有效期为三年。

(二)市经信局建立和完善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掌握企业运行动态。经认定的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指派专人通过省经信厅网“企业云”服务平台按月填报运行监测数据。对不按时上报数据、复核后不合格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取消其资格。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微同号),QQ2881391780

下一篇:芜湖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