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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定义及相关申请内容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8/7     浏览次数:    

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是安徽省科技厅新出的政策,具体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

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指相关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申请、立项、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类型及载体的原始记录。项目档案是国家和本省重要的科技信息资源,应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好项目档案工作,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归档内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书、任务书或合同书、验收(结题)材料,其中验收(结题)材料包括验收或结题申请表、验收证书、项目总结(报告)、技术报告、成果相关证明资料、财务报告(其中省财政资助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提交资金支出专项审计报告;50万元以下的提交财务收支决算报告)等。项目档案必须是原件和定稿,其载体与记录材料具有耐久性,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署手续完备。

归档时间:每年1月初,档案馆主动协助机关各职能处室,清理和汇总上年下达、验收的科技计划,并于3月底完成上年度归档计划项目档案的接收工作。对于未能按期归档的项目,归口职能处室需书面说明原因并落实具体归档安排,相关单位或个人依法不得拒绝移交项目档案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

 

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完整、准确、系统,其制成材料应有利于长久保存。

(二)非纸质文件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三)各职能处室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的移交,以及上年度已完成的项目的验收(结题)材料的移交。

(四)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及验收(结题)材料的纸质材料均要按照科技计划项目下达批次和项目表顺序排列,同时移交一份电子目录。

(五)涉密的科技计划项目材料需标明密级,单独移交。

(六)材料移交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移交清册表,经移交、接收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归档。

(七)对于各类该批次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评估或评标结果的专家原始记录,由厅各职能处室整理,根据需要移交档案馆。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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