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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开始,企业自愿申报,并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光盘各一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报省经信厅科技处。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条件流程程序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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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标准化体系方面,企业建立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流程、全要素、以“四率”(定标率、贯标率、达标率、首检合格率)为基础的标准化体系。产品首检合格率高,标准定标率≥70%,贯标率≥90%,达标率≥80%。
2、标准化保障方面,企业设立标准化机构,制定标准化计划,纳入绩效考核,拥有标准化人才,开展标准化宣传和培训等。
3、标准制定方面,2017年至今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团体及地方标准制修订。
4、贯标对标方面,企业执行节能、环保、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构建企业标准体系,实行自我声明公开。
5、诚信守法方面,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填写《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材料,向所在市经信部门提出申请。
2、各市经信部门按照要求初审,行文上报省经信厅。
3、省经信厅牵头组织审查、公示和认定。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在对2013、2015年获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附件4)开展复评的基础上,组织企业自愿申报。并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光盘各一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报省经信厅科技处,同时申报企业向安徽省新技术推广站提供标准定标率、贯标率和达标率的原始数据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