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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和8月15日截止!池州市高新企业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范围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4/27     浏览次数:    

池州市高新企业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范围是怎样的?据悉今年5月25日8月15日将是今年的两批截止时间!还请需要的企业单位提前做好准备!想要具体咨询申报的请联系以下专人在线免费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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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池州市高新企业申报时间

今年全省高企认定分两批组织评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预审材料报送时间: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前(第一批)、8月15日前(第二批)集中将企业预审材料1份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同时报送各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联合行文的推荐函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4份,推荐函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推荐上报省认定办:市科技局会同税务局、财政局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推荐上报。

 

池州市高新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三)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

企业申报材料:一是高企申报材料一式1份(按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胶装);二是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见附件5),单独胶装。企业还需做好申报材料留存工作,以备好国家检查使用。

 

池州市高新企业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更名指南见附件6)。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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