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新企业资讯
安徽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申报条件:
1、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2、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3、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4、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安徽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企业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
2、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报告及《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3、复审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能效指标,遴选确定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
安徽省政策咨询专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填写说明
1、申报企业应认真阅读《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如实编写申请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申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表
(2)填写对应行业能源使用情况详表: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附表1-14)
(3)能效分析报告
3、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编排,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一、企业基本信息 | |||||
企业名称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邮编 |
|
||
详细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
|
||
联系部门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
企业类型 |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外商独资 |
||||
二、企业能效指标(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按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执行) |
|||||
设计产能(请注明单位) |
|
||||
上一年度产量(请注明单位) |
|
||||
全年总能耗(万吨标煤) |
|
||||
全年总电耗(万千瓦时) |
|
||||
能效统计所参照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 |
|
||||
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请注明单位) |
|
||||
近三年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请注明单位) |
2017年 |
|
|||
2018年 |
|
||||
2019年 |
|
||||
材料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报能效“领跑者”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愿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查和核验。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