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新企业资讯
安徽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打造典型示范区、区域共享的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提升我省住建领域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和水平。关于安徽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认定条件及申报流程如下。
安徽省实训基地政策解答:15855199550(微信同号),QQ:2885166281
安徽省实训基地概念含义
安徽省级实训基地,是指围绕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行业领域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考点等,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程序认定的,面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合作等综合性平台。
安徽省实训基地认定条件
(一)建设模式。独立规划建设并具有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或依托具备高级工、预备技师和技师培训能力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公办院校规划建设。
(二)场地规模。具有与实训基地相适应的办公、师资、设备、多功能录播室、专业考试机房、实操场地以及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规划用于培训、考核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实操场地占地(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三)设备配置。多功能录播室应配备投影可视设备,或电子讲台、音响系统、扩音系统、监控系统、云录播系统等,能满足理论教学的需要。理论和实操场地设备应具备《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机构(场地)标准(试行)》(建质函〔2018〕2284号)相应要求。
(四)实训种类。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范围内的作业种类,培训内容涵盖起重类和非起重类工种,年培训总量不少于3000人次。
(五)人员配备。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专(兼)职管理人员、专业师资人员等。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当熟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2.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每个培训种类不少于2人,并且每个培训种类至少有一人具备理工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工程师(讲师)及以上职称,每增加一个1项培训种类,专兼职管理人员则按相应条件增加。主要负责实训基地日常组织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开展交流研讨等活动。
3.专职师资人员不少于12人,每个培训工种的师资不少于2人(理论教学至少1名具有教师资格的高级工程师;实操教学至少一名技师或一级实习指导老师以上资格人员),以上人员均应提供近期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师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特种设备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掌握教学程序。
(3)从事实操培训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六)制度管理。制定师资管理、学员管理、教学管理、技能评价管理、财务管理、应急安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整体完备。
(七)经费保障。有完善可行的经费保障方案,确保日常运行必需的设施改造、设备折旧、实训耗材、人员工资等刚性经费支出,同时申报单位可采取人员培训、技能竞赛、训企合作等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八)功能分区。建有独立的电化教学和实操场地区域、配套服务区域(含办公区、后勤服务区),符合采光通风、除尘净化、安全消防、健康环保、视频监控等要求。
(九)开放共享。向社会公布基地概况、培训项目、培训等级、培训特色、师资队伍等基本信息,发布培训招生简章、报名方式、联系人等招生信息。
(十)作用发挥。应与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等建立广泛对接合作机制,能够承办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拓展服务社会功能,扩大服务覆盖面。
安徽省实训基地申报认定程序
(十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设区的市(以下简称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其中:独立规划建设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训基地由该基地申报;依托具备高级工、预备技师和技师培养能力的公办院校规划建设的实训基地,由该院校申报。申报时应提供以下一式两份材料。
1.《安徽省省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申报表》(表样见附件1)。
2.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对照本文“认定标准条件”。
3.《安徽省省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申报佐证材料清单》所列的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见清单2)。
4.能够体现申报单位申报优势特色以及基地前期运行管理有效的其它补充材料。
(十二)市级推荐。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照标准遴选推荐。推荐时应在《安徽省省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申报表》中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三)实地核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依照认定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机构(场地)标准(试行)》等进行实地核查,形成实地核查材料。
(十四)省级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省级专家评审,对书面申报材料、实地核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程序产生拟认定的省级实训基地。
(十五)公示确认。拟认定的省级实训基地名单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
(十六)授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统一规格制作省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牌匾,向已认定单位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