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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条件和资金补助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3/3     浏览次数:    

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是由国家工信部负责开展的,一般会在3月份左右申报,申报成功后合肥市会奖补20万元,可以参考一下,具体奖补资金以下发为准。,感兴趣的企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可申报:

1.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重点方向申报项目                          
 2.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安徽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3.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试点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

申报及代理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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