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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科技成果需要哪些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3/22     浏览次数:    

2021年安徽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申报截至在4月20日前。2021年安徽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申报每年遴选发布一次,包括10 项新技术、10 项新产品和 10 项新装备。入选成果将在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期间对外发布,这是展示农业科技发展成就的一次重要时机和重要平台。所以,符合条件的安徽企业一定不要错过该项目。现在一起来看看2021年安徽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科技成果需要哪些申报条件?
安徽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申报代理咨询:15855157003(可微)
安徽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申报条件:
遴选对象为最近3年内农业农村领域(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及其他)重大科技成果,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现代农业建设主战场”要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密切相关;
(二)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要求,有广泛应用前景,对未来产业发展能发挥较强助推作用;
(三)核心技术突出,有相应的技术性评价;
(四)具备推广应用条件,无需中试、熟化;
(五)对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具有较大影响,解决农业生产实践中关键性技术难题;
(六)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第六条 以下成果不列入遴选范围:
(一)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二)已经大面积推广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而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五)涉及国家秘密的;
(六)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七)不能提供遴选所需完整材料特别是成果证明材料的;
(八)成果完成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安徽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10892,QQ:288516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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