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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90分、合格60≥-﹤90分、不合格﹤60分三类)。行业技术中心根据自愿原则,评估合格的经研究后可转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不参加评估或者评估不合格的予以取消。关于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具体的申报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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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申报条件:
(一)创新中心拥有固定研发队伍和本领域技术专家的情况,以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二)创新中心聚集本领域各类创新主体的情况,包括用户在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聚集本领域内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情况;
(三)创新中心依托公司的股东(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否吸收50%以上省内本领域排名前十的企业;依托公司的股东中是否有投资机构或社会资本等参与。
(四)创新中心围绕行业共性技术建设中试线或中试条件的情况;
(五)创新中心建立市场化运营、成果转移扩散、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等机制的情况;
(六)创新中心在研发方向、人才梯队培养、行业服务、创新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是否制定了规划并有明确目标。
运行情况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一)创新中心研发资金投入的情况,以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
(二)创新中心按照建设方案中明确的技术目标取得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情况,以及新增专利申请数量;
(三)创新中心围绕行业共性技术需求,自主或合作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承担所在领域的省级以上项目的情况。
(四)创新中心对成员单位现有的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利用的情况。
(五)创新中心实现共性技术转移扩散情况;
(六)创新中心主持或参与制定本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情况。
(七)创新中心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情况,是否已实现盈利以及盈利再投入研发的情况。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申报程序:
评估程序包括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等三个阶段。
(一)初评。组织审阅创新(行业技术)中心评估材料,必要时听取创新(行业技术)中心有关情况介绍。
(二)现场考察。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考察,实地了解创新(行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形成现场考察报告。
(三)综合评议。组织专家根据初评和现场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综合评估意见。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10892,QQ:288516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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