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申报经验及会议要求,对2021年第一批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充条件注意
1、申报企业在“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网”)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网”)提交的材料务必一致,特别是影响评审认定的相关数据、指标及支撑材料。 2、专家评审阶段将依据企业在“省网”提交材料进行评审,请各市科技局会同同级财税部门依据企业在“省网”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企业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予退回修改,省认定办在组织形式审查中,凡发现在“省网”及“国网”提供的数据、指标及支撑材料不一致的企业,将取消评审资格。 我省科技局重点鼓励申报,严格把关,对于不清楚的企业可以免费咨询:187 55150022,对高新技术企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