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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保市场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申报条件及材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15     浏览次数:    

2021年合肥市保市场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申报主体是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 不享受服务业发展政策各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合肥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合肥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关于合肥市保市场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可申报的项目及申报条件、材料的介绍如下:
合肥市保市场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申报代理:15855157003(可微信)
合肥市保市场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 政策条款。《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市场 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合政办秘
〔2020〕40号)明确:(四)对今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卫生 行业;首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贸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首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社 会工作行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市级同类 文化、体育企业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县(市)区、开发 区可叠加奖补。
(二) 申报条件。在2020年当年达规并首次纳入统计联 网直报平台的企业。或在2020年之前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 台但营业收入首次达到最新升规入库标准(即政策中要求营 业收入标准)且没有享受过县(市)区、开发区同类奖补政 策的企业。
(三) 申报材料。
1. 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申报文件及申请表;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度法人企业统计报表(1-12月)(统计报表须 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4.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 提交诚实信用承诺书,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 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 员责任;
5. 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相关政 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 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6. 申报企业在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三个平台 的信用查询情况;
7. 其他证明材料。
合肥市保市场主体促进扩大经营规模有关政策申报代理:0551-65310892 QQ:2885162378

2021年合肥市可申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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