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疑难解答
2021年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已经正式通知!分为两批申报!第一批申报时间截止在2021年5月8日前;第二批7月26日前!此次政策中包括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材料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代理咨询的请直接联系以下专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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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今年全省高企认定分两批组织评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分别于2021年5月8日前(第一批)、7月26日前(第二批)集中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科技窗口。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联合行文的推荐函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4份。推荐函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推荐上报省认定办: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初审,并会同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联合会审后推荐上报。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分别于2021年5月21日、8月9日前集中将企业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科技窗口。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申报范围为: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8年我市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须重新提出认定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科技部服务平台”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9.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系统”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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