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疑难解答
2021年南京市栖霞区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开始了!关于栖霞区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认定条件盘点如下,希望对企业2021年栖霞区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有所帮助,有需要请直接咨询以下电话为您快速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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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条件
在栖霞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2017-2019年度我区已纳入省入库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省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江苏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栖霞区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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