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项目申报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9〕417号)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企业申报、地方审核的基础上,共确定144家2020年绿色商场创建单位。现将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2021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支持,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规划、标准、资金分配等导向作用,逐步建立健全绿色流通发展长效机制。要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加大节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通过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等活动,扩大节能家电及绿色产品销售,促进绿色消费。要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供应商管理,引导上游企业采用绿色设计,实施绿色制造,不断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
二、完善工作方案,加强创建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摸清绿色商场创建底数基础上,完善工作方案,规范创建流程,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确保完成创建目标。要进一步强化创建管理,指导企业贯彻实施《绿色商场》(GB/T 38849-2020)国家标准,通过组织培训交流,开展对标整改,加强创建考核等方式,完善和细化绿色商场创建举措,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三、加强成效分析,做好总结宣传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绿色发展成效分析,指导本地绿色商场创建单位按季度报送运营管理、节能减排、绿色宣传等方面情况(见附件2)。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标准宣贯、业务培训、行业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及时总结绿色商场创建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融媒体新平台等渠道,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引导消费者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
绿色商场创建成效情况请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通过“绿色流通服务”系统报送。各地2021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名单和工作总结请于11月30日前通过“绿色流通服务”系统报我部备案,纸质材料请一并反馈我部(流通发展司)。
安徽省绿色商场创建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0518
绿色商场创建成效情况表
序号 |
项目 |
本季度 |
上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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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业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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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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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
2 |
销售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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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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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3 |
绿色产品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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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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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4 |
节能家电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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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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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5 |
客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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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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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次 |
6 |
用电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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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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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瓦时 |
7 |
用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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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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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立方米 |
8 |
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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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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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h/㎡ |
9 |
单位建筑面积耗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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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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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³/㎡ |
10 |
万元营业额耗电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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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h/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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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h/万元 |
11 |
万元营业额耗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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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³/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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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³/万元 |
12 |
节电设施设备更新和改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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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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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13 |
节水设施设备更新和改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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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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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14 |
《绿色商场》标准宣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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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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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15 |
节能节水、设备维护业务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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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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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16 |
绿色环保主题营销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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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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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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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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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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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绿色健康公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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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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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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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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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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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绿色消费宣传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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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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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填报说明:
1.填报方式。本表格填报请登录“绿色流通服务”系统。
2.填报范围。商务部发文确定的绿色商场创建单位。
3.填报周期。绿色商场创建单位每季度填报一次。
4.指标说明。上述指标具体解释请登录“绿色流通服务”系统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