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项目申报通知
为加强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博士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38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设站满3年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从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晋升为国家级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2018年度评估不合格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一)站点建设情况。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博士后招收、考核、住房、科研项目管理、奖惩激励等制度,博士后工作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科研设备和研究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配置情况。
(二)博士后招收情况。确定博士后研究项目,制订招收博士后计划,积极招收博士后进站,招收程序规范,至少有1名博士后在站。
(三)博士后科研情况。博士后参与各级科研项目情况,申获各级项目资助情况,发表论文专著情况,开展学术讲座或交流活动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效益情况。
三、评估组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考评咨询、实地考评、汇总数据、综合评定等项工作。有关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本地参评单位开展自评、考评审核、材料汇总报送等服务指导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自评。2020年4月30日前,参评工作站完成自评工作。各参评工作站要分别填写《参评工作站自评表》(见附件2),并撰写自评报告,报送所属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实地评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组织各有关市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对《参评工作站自评表》中填写的数据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综合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评估情况,经综合评定后,确定评估结果。
五、评估结果运用
本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对评估优秀的工作站,给予每站10万元奖励;对评估不合格的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省级科研工作站,撤销其设站资格,属于国家级科研工作站的,按照规定程序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六、有关要求
(一)所有参评设站单位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评估。
(二)各市、各参评工作站要高度重视这次评估工作,准确把握各项要求,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在评估过程中,各设站单位要确保自评报告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优秀等次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各类博士后项目资格一年。同时,要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填报数据无涉密内容。
(三)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认真查摆问题,补缺补差,提出今后工作计划和措施,推动本地、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科学开展。
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00518 QQ:2881391787
附件2:参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评表
工作站名称:(盖章)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结果 |
1.工作站 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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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作制度建设 |
有无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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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博士后人员招收、考核、住房 科研项目管理、奖惩激励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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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作站管理水平 |
有无配备博士后工作专职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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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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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士后人员招收情况 |
2-1招收规模和质量 |
博士后人员招收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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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的博士后人员中高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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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情况 |
3-1参与项目数量 |
博士后人员参与国家级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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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员参与省部级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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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员参与市厅级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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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员参与本单位项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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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申获科研项目资助数量 |
博士后人员申获国家级项目资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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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员申获省部级项目资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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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员申获市厅级项目资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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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情况 |
4-1发表论文著作情况 |
博士后人员发表论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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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员发表著作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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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获专利情况 |
博士后人员专利受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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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员专利授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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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成果转化效益情况 |
取得经济效益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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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以上所有填写的数据均需有相关证明材料附后。自评结果栏请填写有无或数量。一级指标第3、4项中须是博士后在工作站期间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