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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合肥高新区就业贡献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3/24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要求,决定对2020年度高新区稳就业、促就业工作表现突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奖励表彰,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单位。
二、奖项名称
就业贡献奖: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择优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企业2020年度稳定就业岗位、持续生产经营,未发生规模性裁员、降低工资标准等行为,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企业参保人数不少于100人(制造业企业参保人数不少于500人);2020年度企业裁员率不高于5.5%;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0年度扩大就业规模,净增就业人数(参保人数)不低于10%或不少于100人的企业;
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成效明显的企业;
③在疫情防控期间持续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作出积极贡献的生物医药等相关企业;
④在稳定就业岗位、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具有良好社会示范效应的企业。
四、申请材料
①2020年度高新区优秀企业表彰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0年12月和2019年12月社保核定单;
④招录“重点群体”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⑤其他稳定就业突出事迹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①三份,②-⑤一份,签字盖章;
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审核无误后,将①原始excel表、①-⑤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打包,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和上传。
五、报送要求
1、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从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对存在无营业收入、无税收缴纳、无人员社保、无固定场所等经营异常信息、违反承诺、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行为的企业,不予兑现政策,并列入信用记录;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3月31日17:30
电子材料报送(系统申报)截至时间:4月2日

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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