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通知
根据《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政办〔2020〕14号)和《2020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操作规程》(肥科〔2020〕3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程序、时间、地点
申报范围包括:2020年符合肥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且尚未兑现的项目。
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纸质材料报送所属各乡镇、园区,截止时间为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乡镇、园区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科技局相关科室,截止时间为4月16日。
二、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本县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县缴纳,且统计关系在本县。
2.根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重失信主体(包括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欠薪、合同欺诈等)禁止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申报单位信用审查由各乡镇、园区实施,并在附件3中进行备注。
3.申报单位向各乡镇、园区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附件3、附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分项材料(具体见申报内容)。
纸质材料须完整清晰,装订成册,通报文件、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材料复印件需信息完整清晰,不得有覆盖阴影。
4.各乡镇、园区对申报对象信用情况和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查验,确认有效签字盖章后向县科技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推荐函(模板见附件5)、附件3、附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分项材料(具体见申报内容)。
三、申报内容
《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政办〔2020〕14号)(附件1)第34条至第42条、第44条至第47条。申报材料见《2020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操作规程》(肥科〔2020〕32号)(附件2)。
项目免费咨询热线:0551- -653 00518
附件:1.《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政办〔2020〕14号)
2.《2020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操作规程》(肥科〔2020〕32号)
3.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兑现补助申请表
4.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兑现补助汇总表
5.推荐函(模板)